代理做帐作为一种新颖的会计解决方案和新的社会性会计服务项目,正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接受,充当着众多中小企业的会计角色。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做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委托代理做帐公司做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能够规范会计核算,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做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做帐。”
代理做帐是指企业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做帐公司完成,本企业一般只设出纳岗位,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